亞洲大學心理學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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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證照

心理系 專技考照說明

1.臨床心理師/諮商心理師 考照資格

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(107年12月11日更新)
第六條 臨床心理師考照資格
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、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、 獨立學院臨床心理所、系、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,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,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,得應臨床心理師考試。
前項所稱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,係指修習心理病理學領域相關課程至少三學科(九學分)、心理衡鑑領域相關課程至少二學科(六學分)及心理治療領域相關課程至少二 學科(六學分)等合計七學科,二十一學分以上,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,成績及格,由所畢業大學校院出具證明文件者。
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,以在就讀碩士以上學位期間修習課程及學分始得採認。

第一項所稱實習,係指在醫療機構、煙毒勒戒所、社區性心理衛生中心、心理治療所及其他經衛生福利部指定之機構實習,成績及格,有證明文件者。但於心理師法公布施行前已畢業者,得以其執行臨床心理教學或臨床心理業務之年資計之。 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三十日起,始進入第一項所定學校所、系、組之學生,其實習期滿成績及格之認定基準,依心理師法施行細則有關實習規定辦理。
第七條 諮商心理師考照資格
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、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、 獨立學院諮商心理所、系、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諮商心理,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,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,得應諮商心理師考試。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,第一項所稱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諮商心理,須在就讀碩士以上學位期間,修習課程包括下列七領域各課程,每一領域至少修習一科,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,合計至少七學科,二十一學分以上,並由所畢業大學校院出具主修諮商心理學程證明書者,始得應諮商心理師考試。
  一、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領域課程
  二、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領域課程
  三、諮商倫理與法規領域課程
  四、心理健康與變態心理學領域課程
  五、個案評估與心理衡鑑領域課程
  六、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領域課程 
  七、諮商兼職(課程)實習領域課程:就讀碩士以上學位在學期間(非全職實習)之諮商兼職實習等相關課程科目
條文連結: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

2. 本系碩士班符合上述考照資格之組別
臨床心理師:亞洲大學心理學系碩士班 臨床心理組
諮商心理師:亞洲大學心理學系碩士班 諮商心理組

其他相關參考資料:
心理師法國考書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