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/11/16(四)至112/11/24(五)下午五時
申請條件
本梯次實務實習機構,限二年級以上同學申請(系辦實習除外)。部分實習機構若有另外之申請或限制條件(如:需繳交實習計畫申請表),則依實習機構規定辦理。
申請注意事項
申請同學需於112/11/24(五)下午五時前將填妥之申請志願序一覽表及相關個人資料送系辦公室,每人志願序至多以四個為限,逾期不予受理,請同學特別注意。
每位申請同學經審查後將僅安排至一個實習機構, 學生於實習實習前需參加系辦於112/12/7(四)中午於M008舉行之行前說明會,無故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實習資格。
申請結果公告
112/12/1(五)下午5時公告於本系網頁每位申請同學經審查後將僅安排至一個實習機構, 學生於實習實習前需參加系辦於112/12/7(四)中午於M008舉行之行前說明會,無故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實習資格。
申請結果公告
附件
- 實習機構一覽表
- 申請志願序一覽表
- 實習計畫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