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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洲大学心理学系系友会组织章程
亚洲大学心理学系系友会组织章程
111年9月20日111学年度第1学期第2次系务会议通过
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亚洲大学心理学系系友会(以下简称本会)。
第二条 本会以建立系友联系网络,促进情感,协助母校发展为宗旨。
第三条 本会会址设于台中市雾峰区柳丰路500号亚洲大学心理学系办公室。
第四条 本会会员资格:
(一)凡毕业于亚洲大学心理学系((含双主修及辅系)者,得为本会之会员。
(二)凡现任或曾任职于亚洲大学心理学系者,得为本会荣誉会员。
(三)凡认同系友组织章程宗旨者,得为本会荣誉会员。
第五条 本会设会长1人,任期为2年,连选得连任;副会长1人,由会长指派。
第六条 本会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,由会长召集之,会长因故不能召集时,由副会长召集,必要时得召开临时大会。
第七条 本会章程由会员大会通过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