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理学系110年度暑假、110-1学期间
80小时实务实习申请公告
1.申请期间
110/5/6(四)至110/5/14(五)下午五时
2.申请条件
本梯次实务实习机构,限二年级以上同学申请。部分实习机构若有另外之申请或限制条件(如:需缴交实习计画申请表),则依实习机构规定办理。
3.申请注意事项
- 申请同学需于110/5/14 (五)下午五时前将填妥之申请志愿序一览表及相关个人资料送系办公室,每人志愿序至多以四个为限,逾期不予受理,请同学特别注意。
- 每位申请同学经审查后将仅安排至一个实习机构, 学生于实习实习前需参加系办于110/5/26(三)中午于M008举行之行前说明会,无故未出席者视同放弃实习资格。
4.申请结果公告
110/5/21(五)下午5时公告于本系网页
5.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