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/11/16(四)至112/11/24(五)下午五时
申请条件
本梯次实务实习机构,限二年级以上同学申请(系办实习除外)。部分实习机构若有另外之申请或限制条件(如:需缴交实习计画申请表),则依实习机构规定办理。
申请注意事项
申请同学需于112/11/24(五)下午五时前将填妥之申请志愿序一览表及相关个人资料送系办公室,每人志愿序至多以四个为限,逾期不予受理,请同学特别注意。
每位申请同学经审查后将仅安排至一个实习机构, 学生于实习实习前需参加系办于112/12/7(四)中午于M008举行之行前说明会,无故未出席者视同放弃实习资格。
申请结果公告
112/12/1(五)下午5时公告于本系网页每位申请同学经审查后将仅安排至一个实习机构, 学生于实习实习前需参加系办于112/12/7(四)中午于M008举行之行前说明会,无故未出席者视同放弃实习资格。
申请结果公告
附件
- 实习机构一览表
- 申请志愿序一览表
- 实习计画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