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/4/24(三)至113/5/2(四)下午五时
申请条件
本梯次实务实习机构,限二年级以上同学申请(系办实习除外)。部分实习机构若有另外之申请或限制条件(如:需缴交实习计画申请表),则依实习机构规定办理。
本梯次实务实习机构,限二年级以上同学申请(系办实习除外)。部分实习机构若有另外之申请或限制条件(如:需缴交实习计画申请表),则依实习机构规定办理。
申请注意事项
(一)申请同学需于113/5/2(四)下午五时前将填妥之申请志愿序一览表送系办公室,每人志愿序至多以四个为限,逾期不予受理,请同学特别注意。
(二)每位申请同学经审查后将仅安排至一个实习机构, 学生于实习实习前需参加系办于113/5/14(二)中午于M008举行之行前说明会,无故未出席者视同放弃实习资格。
(二)每位申请同学经审查后将仅安排至一个实习机构, 学生于实习实习前需参加系办于113/5/14(二)中午于M008举行之行前说明会,无故未出席者视同放弃实习资格。
申请结果公告
113/5/10(五)下午5时公告于本系网页
113/5/10(五)下午5时公告于本系网页
附件
(一)实习机构一览表
(二)申请志愿序一览表
(一)实习机构一览表
(二)申请志愿序一览表